普洱市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紀委要求,制定了《關于在全市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助推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
專項治理緊緊圍繞中央、省、市扶貧工作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扶貧政策措施落實,貪污侵占違法違紀,失職瀆職違法違紀等問題。通過專項治理,確保2017年10月及以前結轉結余的財政扶貧資金歸零,2013年以來扶貧專項資金使用中的違法違紀違規問題得到全面糾正和處理。
按照自查自糾、組織開展檢查、市級重點抽查3個階段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通過專項治理,共發現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277條。按照責令整改、批評教育、問責處理、黨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方式,現已責令整改191件,批評教育69人,問責處理1人,給予黨政紀處分6人。
針對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建立督促整改工作機制,建立臺賬、專人負責、銷號管理。要求各縣(區)及各市直單位每10日要以書面形式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一次專項治理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確保所有問題整改處理到位。(羅軍)